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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有句古話:“人前教子,背後教妻”。然而在瑞典,做法卻正相反:人前不教子!這種教子理念和行為,真正體現了父母對孩子的人格尊重!
在瑞典的所見所聞,都讓我們耳目一新。在瑞典人眼中,從孩子降生那天起,便對孩子十分尊重。他們普遍認為,孩子是一個生命個體,應該有自己獨立的意願和個性,任何人包括父母都無權去違背孩子的意願、抹殺孩子的個性。
瑞典的父母把對孩子的尊重,體現在生活的具體細節中,比如,瑞典父母在同孩子說話時,全都蹲下身來,與孩子在高度上“保持一致”。這樣的動作意在告訴孩子:咱們是平等的。
家長在和孩子講話時,語氣也是“和風細雨”式的,絕少那種“命令”式的,大多是“如果你能那樣做,我和媽媽將感到十分高興”、“你能這樣去做,我們感到非常的欣慰!”讓孩子在父母指引的“大框”下自由選擇正確的方法或做法。
瑞典人尊重孩子的最突出表現是:從不在人前教子。瑞典人普遍認為,孩子也有自尊心,父母在任何情況下,都要尊重孩子的自尊,保護孩子的“面子”。這對培養他們的自信是一種捷徑和重要途徑。
國內,家長當著眾人的面大聲呵斥孩子,罵些“真沒出息”、“真是笨蛋”、“不爭氣的東西”等等,在國內幾乎是司空見慣。
瑞典人認為,這種教育方法,簡直就是一種犯罪!因為它會嚴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,對孩子會產生終身性的“自卑症”。我們也發現,瑞典父母尊重孩子的教育方法,收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。
在瑞典,我們看到,孩子們待人接物熱情大方,彬彬有禮,遇事不慌,總能轉動腦筋想出辦法,具有鮮明的獨創精神,而且從不“懼場”。這是瑞典父母長期“尊重教育”的結果。
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,普蘭頓學校的校園內,鐫刻著十八世紀英國著名哲學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約翰‧洛克的一句名言:
“父母越不宣揚子女的過錯,則子女對自己的名譽就越看重,因而會更小心地維護別人對自己的好評。若父母當眾宣佈他們的過失,使他們無地自容,他們越覺得自己的名譽已受到打擊,維護自己名譽的心思也就越淡薄。”
這大概就是瑞典人“尊重教育”的“理論根由”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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